校园群像 · 2013-07-24
life is a cycle,love is suicide
序言———青春,青春!
关于初恋
初恋是要一边说着理想一边进行的,村上春树说。
这篇序言是我三更半夜从床上爬起来写的,刺骨的寒夜啊!
为的是一部酝酿太久的小说。
我构思过许多可能的小说题材,也动笔试探过许多回,却全部搁浅。有的情节复杂,人物众多,题材深刻,难以把握;有的又太落俗套,高手众多,恐难出亮点,虽然其他方面的难度都在我能力范围之内。
就写爱情吧。有人会说,都写爱情了还说怕落俗套?确实,爱情是从古到今,不管是散文还是小说,不管是文学还是戏剧都争相阐述的话题,自然不乏大家青睐。但是在我有限的阅读生命中,我自认为没有读到过一部作品能够很到位地诠释我现在所处的这个阶段的爱情,我现在的阶段就是传说中的青春,而伴着青春的脚步而来的爱情,就是美好的初恋。
初恋的爱情是小说的处女地:一来,文学大家们一般都几经阅历,已无暇再顾及青涩时光的幼稚感情,就算有所涉及,恐当时感觉也再难重现;二来,虽然现在的校园爱情小说遍地都是,但是多是肥皂剧化的模式,缺乏文学的厚重。因为写这种小说的大都年纪不大,虽有几分文笔,无与之相当的眼光来解读,有这种眼光的怕又没有这种机会去阅历。这种时间上的断层是我写这小说的主要原因。
青春的爱情是最纯净的,最美好的,因此也是独一无二的,但绝不是在眼泪里泡出来的美,初恋的美确是伴着遗憾的,但我想表达的是感情的本身,这种感情的美并不是非要通过粉身碎骨,万劫不复才会让人感动。我要做的就是挖掘出这种内在的美。
关于小说
想写这篇小说已经很久,但是一直未动笔,挣扎的原因是最近颇忙,怕写这东西会占用很多精力。但我终于还是决定下来了,我始终觉得应该写些东西来祭奠我的大学时光,因为它的结束,标志着我美好青春的结束。
虽然现在我才大三,大学还有一年,但是我已经隐约感觉到青春之逝去的不可抗性。同学们都开始准备自己的事情了,考研的考研,工作的工作,找工作的找工作。我一直以为玩是最肤浅的事情,现在才发现要静下心来好好和同学们玩一场也并非易事。
如果一个人已然对玩乐失去兴趣,那么他骨子里还会有青春吗?至少我认为是没有了。
青春不是时间,是意识,青春也由不得意识,他是随着客观生存覆灭的。比如我现在极力想找回我青春的活力,我不介意自己的行为不羁,不介意自己的文字稚嫩,其实我主观上都不想去靠拢那些文学上的先辈们,并不是我觉得他们不好,只是觉得趁现在,我就该做些出格的事,写些出格的字,哈佛有位教授这样评论哲学“awaken the restlessness of reason and see where it might lead”,他这句话是用来反对怀哲学里的疑论者的,而我觉得青春也就是在一段特定的时间横冲直撞,最后找到自己的归属,平平淡淡过一生。有时候,我反而觉得这种青春气息是一种财富,就如孩子们的想象力,我们这些少年们骨子里透出的青涩气息也是名家难以模仿的。
可是,大学的生活真的很难捕捉,青春的情愫太过琐碎,而我的水平又实在达不到如此高度去捕捉抽象的青春。所以我能做到的,就是尽力回忆大学生活里的点点滴滴,争取能在这篇几万字的小说中忠实地反应大学生活最具代表性的一面,同时穿插着展示我们校园里的角角落落。
关于主人公
小说中的主人公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大学生,可以说绝大部分经典小说的主人公都不是普通人,都有非常超越常人的一面,但是这种超常的人往往具有一种魔鬼性,比如《红楼梦》的主人公对女性的变态式狂热,甚至喜欢舔舐女性唇上的胭脂,同样类型的还有《丰乳肥臀》的主人公上官金童,对女性乳房的变态追求,还有《少年维特之烦恼》里面的维特,《红与黑》里的于连,甚至是根正苗红的《钢炼》主人公也带着樱木花道似的主角光环。而相比而言,平凡的主人公往往都带着天使性,因为平凡的人追求简单,所以他们的善良和与世无争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而事实是世界上大多数人既不是超常的人也不是平凡人,而是什么?是做梦想做超常的人的平凡人。
lesson 1
当我懵懵懂懂地过完暑假,却发现自己站到了这么一个荒凉的地方,当时的我很难想象我将在这个地方呆上整整4年。这个地方叫做PKU。
Scene1
在热心的学长的带领下,我跟着父母走进了我曾多少年魂牵梦萦的大学。但是这个梦终于醒了,在我忙碌完报名工作,走进宿舍抬头观望的那一刹那。当时我的脑子嗡嗡响——没有空调。
Scene2
我好不容易才缓过神来,这时候发现了第一位舍友,也是当时在宿舍的唯一一个舍友——C。他趴在床上擦席子,干活挺麻利的。旁边他爸妈也在擦这擦那的,当然,还有我爸妈。而我则站在一旁观望,或许,我还沉浸在各种失落中无法自拔。
Scene3
打扫的差不多了,我就和C一起去体检,当时觉得他话不怎么多,但是人挺客气。从宿舍到校医院的路不长,但是当时觉得走了很久,可能是因为有太多的新事物冲进我的脑子,一下子难以接受。新的同学,新的道路,新的教室,当然,还有新的校医院。
Scene4
我们体检完再次回到宿舍的时候,两个新同学也都已经在宿舍了。我扫了一眼,还都算和善。等家长们都走了,我们东西都整理好了,我们就开始有一句没一句的聊了起来。聊的都是关于这个学校和宿舍的琐事。
Scene5
一起吃完晚饭我们就去逛学校。可能是对大学的期望太高了,学校没有我想象中的大,不到20分钟就可以从这头走到那头。建筑也都中规中矩,除了发现原来学校的超市叫教育超市,还有图书馆,图书馆的大门很气派,石柱子撑起来的前庭足足有三层楼高,站在那么雄伟的图书馆门前,真有跪下来好好朝拜一下的冲动。马克思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现在我看着这一层层的阶梯,真想狠狠地踩上去,第一层是阿基米德,第二层是柏拉图,第三层是亚里士多德,第四层是牛顿,第五层是玻尔,第六层是爱因斯坦,第七层是。。。第七层是谁?我发现我才爬了六级楼梯整个科学史就到头了,那剩下来的呢?学校的意思是让我们以及我们的后辈,以及我们后辈的后辈去接上。想到我无法完成这个做阶梯被人踩的重任,我只能跟着舍友垂头丧气回宿舍去了。
Scene6
夜里我们聊到很晚才睡觉,聊到关于各种大学学习生活的种种猜测,功课难不难,美女多不多,食堂贵不贵。。。那天我晚上我久久没有入眠。这可能是我最后四年面对课本了,但丁告诉我们炼狱的最底端是天堂的入口,那么经历天堂般的大学四年之后我又将面临什么?明天还要开班会,只好早点睡了。闭上眼睛,黑暗带来一片辗转之声。
Scene7
在以后我常常会有失眠的夜晚,在那时,我就会回想,大学几年来我学到了什么。我可以确定的说,大学里我看过的书要比我大学前的十几年还多,但是在大学里,我学到的关于做人的很少。因为我很少参加活动,没事就窝在宿舍看书。所以说,要做一个好人和做一个好文人是有区别的。因为文人的思想太过理想化,往往在这个不理想的现实会遭遇许多矛盾。所以文人大多选择自己编织一个理想的世界自己居住。
lesson 2
Scene8
第二天大家起得都很早。我发现只要到了一个新环境,不管是小升初,初升高,还是到现在的大学,不管多么懒惰的人都不回赖床。想想这也是挺正常的,到了一个新环境,对他一无所知,潜意识里就没有安全感,所以一般睡觉都睡不好。但是,很奇怪的是同学们都会把这个理解为是兴奋,是一种正面的情绪。他们没想到他们一整晚在对新学校的美好憧憬,其实只是大脑皮层被大脑低级的皮下区域控制之后强行对未知领域做各种猜测,以做好各种准备应对。于是我们发现了人类的两个致命弱点,一个是天真,天真地以为潜意识是自己的主观,天真的以为不安全感是兴奋,一个是对未知充满了恐惧。简单地说,就是又胆小,又愚蠢。班会定在那天下午,同学们都兴冲冲的去了,他们又觉得很兴奋。
Scene9
其实我也觉得挺兴奋的,我想看看我们班女生的庐山真面目。听说我们班男女比例是25:24。我当时很高兴,但是后来常常自嘲说那多的一个男生就是我,然后后来发现男生们都这么自嘲,不幸的是后来发现女生们都这么自嘲。我们班会的地点是在西平,西平这个名字我一直理解不了,难道是说这里是平房?虽然说这里确实是平房,而且不是砖头砌的,是大的金属片塔起来的。我和我们宿舍几个从到教室就一直盯着门口,看着女生一个个走进来,我们的心就一截一截的凉。终于走进来一个亮眼的,坐了一会不对劲,又走了,原来走错教室了。很有可能当时女生也经历过这种精神的波折,但是没办法,整个班级的人相互体谅吧,因为我们可能要一起相处剩下的懵懂时光。
Scene10
班会就这样无惊无喜地过了。老师例行公事地给我们讲了一些注意事项,包括旷课三次处分,考试不过补考,补考不过重修。我当时还真相信了。我郁闷了很久,心想本来以为大学来就可以把以前的玩债连本带利都补回来,现在发现其实债都一样,不管是我的玩债还是金融市场的债,问你借钱到时候总把未来的收益吹的天花乱坠,到了还债的时候了却是能拖的拖,不能拖的不要脸的就索性申请破产。这时我的眼前浮现出高三老师的脸孔,他们总是会带领我们憧憬美好的大学生活。
但是想想也不能怪我们的老师,如果没有他们这招望梅止渴,可能我们真撑不过高中三年。
Scene11
小时候常常听到把老师比喻成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那时候还不怎么明白这句话的含义。看书的时候,看到不解的地方就会希忘有个可以随时叫出来问问题的人。然后又看了一些书,慢慢开始懂得,作为老师,很大程度上就是把自己的未来放弃了,因为自己老是在教授同样的东西,新意很少,所以自己得到的营养也会很少,然后自己就会慢慢地枯萎。
可能会有一天,当老师在路上看见以前很喜欢的学生,西装革履地走在路上对自己视而不见,他会不会终于发现自己老了,而自己的青春就是被这群陌路人吸干的。
Scene12
说到老师,就不得不说学习。有很多同学误认为自己讨厌学习,但其实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没有人会讨厌学习,人们只会讨厌不学习。试想如果让你一直处在一个极端不学习的状态,那就是重复做同一件事情,也就是爱因斯坦所谓最无聊的事。会有人觉得有趣吗?我想只要是一个正常人都会觉得厌烦。所以人天生是用来学习的,可怕的是很多人到死都不自知,或者死前才知道。其实这是再明显不过的事情,因为人类之所以能够生存在食物链的顶端就是因为有发达的大脑,更精确的说是有发达的大脑皮层。而大脑皮层就是用来学习新鲜事物的,而做重复的事情其实是不需要用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新进化来的大脑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下意识。其实下意识还是有些道理的,因为那些教原始的区域确实是在大脑皮层的下面。
其实学习就是进化,只不过是软性进化,这是大脑带给我们的赏赐之一,还有一个就是使用工具,这个可以算是硬性进化。
Scene13
开完班会,我和新认识的同学去打了半天篮球,回到宿舍发现一个人都没有。我就发短信问室友Z在哪。他含糊其辞说在外面。我大约知道他在网吧。他是Z,其实是全宿舍最早去的人,但是第一天我去的时候他刚好和父母出去吃饭,所以没看见他,只看见C。Z是一个内向沉默的男生,比我们都小一岁,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线,但是他有比较长的睫毛,所以笑起来很可爱。Z看上去有点傻乎乎的,平时不怎么说话,就喜欢玩电脑,一玩电脑谁叫他他都不理,还不时自言自语。他是一个很富有传奇色彩的人,因为我们只和他共同学习了一年,一年的时候要熟悉一个人可能不够,但要让你想念一个人绰绰有余。
大四了,我们宿舍想了他三年。
Scene14
网吧是许多青年逃避现实的地方,因为现实的许多不如意,以及虚拟世界的许多快感。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他们一逃就会逃好几年的现实,而现实中他们正值青春年华。其实这是怪不得他们的,因为很多时候的很多障碍,对于年轻人来说都是第一次经历,他们根本不会知道怎么办,他们也不指望别人会教他们该如何处理,因为他们那时候觉得自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这就是青春期。
scene15
我和z接触比较多是在大学生活开始了一段时间但是还是属于大学的头部的时候,那个时候我们是大一,学校规定不能带电脑,我又已经摸清了老师的套路,高三带来的对学习的严肃也已经慢慢远去,我开始了翘课在宿舍的宅男生活。
或许会有人问我为什么翘课,我就会解释给他们说因为我这人喜欢睡懒觉,每次上课都起不来,往往当我睡饱醒来已经近十点。那正好是大学第三节课开始的时候,按理说我可以赶上三四两节课,但是偏偏我又是一个比较注重形象的人,所以难免要洗个头啥的,很容易就错过第三节上课的时间。那有人会问,你干嘛不去上十一点开始的第四节课,因为大学当的课程起码都是两节连上的,所以我第四节课中途插进去很容易被老师发现,结果还要看老师颜色,还不如直接全翘。谁叫我天资过人,考试得高分,从而没有挂科的危险。
十点起床而不去上课的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避免十二点下课的人流高峰期去食堂吃饭。其实大家都是比较乖巧的学生,像我这样懒惰而不求上进的学生毕竟是少数,于是我每天醒来,放眼望去,还睡在宿舍床上的就只有z了。
scene16
于是我和z就成为了好基友,我和他很有默契地差不多时间起床,然后我在床上用手机上网,他在床上用手机放音乐,那时候大屏智能手机还不流行,z喜欢用他地滑盖三星听周杰伦。
在床上玩了大概一个小时我们其中一个就起床,顺便叫另一个也起床一起出去吃饭。然后我和z有正好都是慢性子,我是要大理我地外表,而z,是单纯的慢。
z的慢主要是俩因素,第一个因素,天生反映慢,导致他开始动作比较慢,第二,容易走神,这个是最致命的,据一个同学说,z曾经穿袜子,穿着穿着定住了,定住的时候第一只袜子才穿到一半,就这样定了半小时。
lesson3
Scene17
像我们这种出生在80年代尾巴,90年代鼻尖的大学生是最尴尬的。老一代的东西瞧不上,想玩新一代的又发现自己太老。于是我们可以玩的东西实在是很少,说穿了,不是喝酒吹牛就是打球吃饭。
我们班有25个男生,会打球的有一半以上。其中,中锋五个,分别是老板,色哥,C,凯爷和教主,一听名字就知道都是狠角色。所以每个队的实力基本是和每个队的中锋实力相关的。
锋位摇摆人两个分别是昶哥和垚哥,一看人数这么少就知道锋卫摇摆人不是每个人都能当的。必须要兼顾速度,力量,高度和技巧。他们俩每一个都是这四点的完美结合但是侧重不同。昶哥的高度是4号位甚至5号位的高度,所以高度是他的优势而且他体重教轻,速度快能突破,手感柔和,因为高度的关系又不容易被干扰,所以能投篮,进攻多样化,简直是加内特的化身。
垚哥的身高170都不到,但是他有过硬的篮下脚步。也是能突能投,而且是左撇子很难防守。听说他刚来学校的时候因为如此身高要坐打篮下很让人吃惊,是个能打遍五个位置的球员。
说到垚哥,就不得不说身形和垚哥差不多而且也是左撇子的亮亮了。亮亮和垚哥类型差不多,但是他的强项不在于篮下虚实和干拔投篮,而在于篮下的勾手和后撤步跳投,他和垚哥是我们班篮球手里面后卫线上的两颗明星。
然后剩下的就是鱼龙混杂而不值一提的后卫线了,我就是其中一员。嗯,我是鱼龙混杂里面的龙。
虽然自吹自擂不太好,但是很多事情都是要靠天赋的,篮球就是这样一项运动,投篮是练出来的,但是弹跳是天生的;步法是练出来的,但是身体协调和柔韧是练不出来的。
Scene18
打球是我高中才开始的,当时只觉得打街球的人很帅气,就学他们的运球和上篮。凭着自己的腰腹力量一直和人家拼滞空,后来和大人们打才知道我的身躯是根本挤不进膀大腰圆的人包围着的篮下的,但是当我意识到我的战略性错误的时候我已经错过了打篮球的黄金年龄了。
Scene19
打完球出了一身汗不可避免地要洗澡,但是坑爹的是我们宿舍大一的时候还没有热水器空调,这就意味着每次出完汗,要么跑下去跑到公共浴室去洗,但是大学生都是超级懒的,所以大多数同学就只能选择在宿舍用冷水冲。但是即使洗完了也会因为没有空调而又出一身汗而等于白洗,而且大学生都是超级懒的,所以综上所述,在没有热水器空调的大一,我们同学是很少洗澡的,至少男生是这样的。
而且说到洗澡我就不得不吐槽一下大学的卫生间,大学的卫生间的格局就是蹲式坐便器加无外框的淋浴房。刚去的时候我还真的不怎么适应,尤其是洗澡的时候,老是觉得脚边就是马桶很恶心,生怕一失足就踩进去,就算是上厕所的时候也不爽,因为刚去的时候卫生间特别脏,一边上厕所就难免会看到地上的各种不明秽物,甚是恶心。
scene20
洗完澡照例去各个宿舍转转,我们隔壁宿舍是lich,snake,童胖子和健哥。当时赛情景我记得很清楚,因为我刚进去就听到了snake电脑里放的许嵩的歌声,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许嵩的各,感觉还不错。那时候在放《有何不可》,是一首比较欢快的歌,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越是到大学后期,我开始面对各种压力,各种不美好,他也开始炮制各种苦情的歌。所以到现在,我一听到他的歌还是会有不同的情绪在我脑中浮现,这就是心理学里所说的情绪记忆。
总之,那天我大概认识了宿舍里的各个同学,因为第二天要早起军训,所以也没有多聊,大家早早就睡觉了。
scene21
第二天很早就起床了,大家迷迷糊糊地起来排队,看到了不想见到的教官,以及开了一个什么都没听到的动员会。之后,我们就被各自教官领到各自地盘操练了。当然也不是没有收获,基本上所有男生都把目光所及的女生都大量了一遍,结果只能说是差强人意。
第一天军训训练量还不算大,主要是听领导讲话就半天过去了,接下去半天里又有一半是听各自的教官讲话,然后还剩四分之一天基本上是教官给我们消化这两次讲话的时间。
总而言之第一天训练量不大,于是就有人提议大家去外面聚餐。
scene22
我们大学的食堂是各个校区的食堂都放在一起算的,我们校区估计是属于排名比较后面的,所以分别为五六七八食堂,其中八食堂是清真食堂,而校门外面各个摊子的总和就有人戏称为九食堂,所以,我们班有人叫大家去九食堂吃饭。
前面说了,大学生能做的,不是喝酒吹牛就是打球,打球讲完了,就要来讲讲喝酒了。我们班级,喝酒的水平是半吊子,说不能喝吧,喝得也不少,说能喝吧,也喝不了多少。我们第一次喝酒时在一次宿舍篮球赛之后,班里活动自己包饺子。其实你说我们包的饺子有多少是能吃的,主要还是在喝酒上。那次是班级第一次像模像样的聚会,很多人都想混个脸熟,所以拼命拿着酒杯去交际,全班大概喝了六箱左右。经过那次之后大家对各自的酒量也基本有个数了。因为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很多事情我已经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有个女生很厉害,和我们班男生吹瓶子。那个男生应该是我们班酒量最大的,而且那个男生就是我们宿舍的c。
我就记得那次c和g先回宿舍,z在网吧没有参加活动。我回宿舍敲门,c开的门。我喝得也不少,所以笑嘻嘻地进宿舍。走到我床位发现气氛有点诡异,g趴在他的桌子上,c居然还站在开我门的那个位置不动。我刚想发话,c就用刚吃的饺子射了我一脸。当然,没有射我一脸,是吐了一地。我心里一下子凉了一截,这可让我怎么办啊。今天大学生做的饺子吃之前已经够恶心了,再胃里磨几下再吐出来,看都不敢看。我看看趴在桌上的g,想想怎么办呢,还是硬着头皮扫掉拖掉吧,刚想去拿扫帚,g吐了。我泪流满面。
scene23
幸好我天生聪明伶俐,脑子快速转动着,在那边聚精会神想了十分钟,决定去隔壁宿舍求救。我想说,喝过酒的宿舍你去串门看看真实要感动到哭的,简直是人间地狱,闻着流泪见者伤心。人喝醉了做什么的都有,有吐的,又哭的,有笑的,有打电话的,我隔壁宿舍时干嘛的?我隔壁宿舍是到处去看热闹的。于是我迅速找到了一个同学向他请教处理办法,结果经验老道的他告诉我,下去挖土吧。
于是我和他还有隔壁隔壁一个宿舍的人屁颠屁颠跑到了宿舍楼下。对了,我们宿舍在2楼,宿舍号是222。发现问题来了,用什么扒土?于是我深深地理解为什么两年以后,我们学校门前开了一家速8。
那时候我们三个人又是在那边愣了好久,讨论用什么扒土,想想实在下不了手永爪子拔,最后终于区舍管那里借了个簸箕。
scene24
当我们拿了一簸箕土进宿舍的时候,我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呕吐物还是在那里,不增不减,c还是站在那里,不胖不瘦,g还是坐在那里不胖不瘦,时间在我们宿舍好像是停止的,这感觉让我相当难受。其他两个陪我扒土的人很识相地回宿舍了,留我一个人料理,等我弄好的时候发现自己眼睛都红了。是的,我都快哭了。
lesson4
Scene25
青春期是一个十分特殊的时期,此时少年们稚气的脸庞下蕴藏着激烈的生理变化但他们不自知,男女生开始在各自的激素支配下向两级发展,他们的性格会变得差别很大,男生会在睾丸激素的支配下变得好动而具有侵略性,而女生则相对来说安静而富有感性。虽然他们的差别如此之大,但是他们就是有一种天然的引力会将其拉拢,互相之间产生好感,这就是爱情的萌芽。
Scene26
大学里出双入对的人非常非常多,多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不管你在哪里都有遇到情侣的危险,不管是在孔子路上,在教育超市,在西平南平教室,玉辉楼实验楼,在第一食堂,第二食堂,第三食堂,外面的第四食堂,沙宣理发店,星湖明湖无名湖边,情人坡草坪上,在宿舍楼底下,在宿舍楼上。。。遇到情侣时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反应,有牵手的,有拥抱的,有接吻的,有看见别人过来停止接吻的,有看见别人过来继续接吻的,有走在路上什么都不干的,有什么都干就是不走的,有只干的。。。。。。可以说,校外有很多第三产业就是靠情人们的需求带动起来的,比如饭馆有小四川,雨倩。一般吃饭的除了在谈恋爱的,就是准备谈恋爱的。当然在谈恋爱的也可以去速八。
Scene27
大学里的爱情是非常矛盾的东西。它是纯粹的,因为很少和名利生存挂钩,但它又是畸形的,因为大多数人追求到的并不是爱情,千方百计讨好的也并不是那个美女或帅哥,而是自己。爱情这种东西有别于亲情,并不是那么唾手可得,但它却有着和亲情旗鼓相当的魔力,使两个陌生人能奇迹般地亲近起来。这就是爱情让人着迷的地方。但是现在的学生往往是被爱情这种奇妙给迷住了,而忘记了爱情的立足点,爱情的立足点是要两个人共同为未来奋斗,相互鼓励,相互扶持。不是为了共富贵,而是为了共患难。不是为了消除寂寞感,而是为了更好地独立于他人。爱情里也不应该只有美色。其实美色在爱情里是有一定遗传学含义的。人们的审美观都是带有遗传学含义的,我们伟大的革命前辈邓小平先生说过猫论,不管白猫黑猫,能捉耗子的就是好猫。如果我们本身没有这么功利的遗传学,我们又怎么会生存到现在。我们的基因注定了爱情只是繁衍的产物,而爱情带来的对异性的审美其实只是潜意识里对异性作为生殖对象的价值判断。换句话说,只要对将来孩子好的,就是美的。这种美不应该只是外表,还要有和你配合维系家庭,扶持你事业的能力。
不过话说回来,谁没谈过恋爱呢?
Scene28
当爱情来的时候,就算再理性的人也抵挡不住其热情,而我又偏偏是很容易被爱灼伤的人。就在我和爸妈第一天报名的时候,我就看到了我的理想。她太像我短暂的初恋,我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女孩眼睛比一般人稍大一点点,但是特别有神,眼角的线条很漂亮。五官小巧而精致,身高不高160左右,但是身材匀称。肤色一般,但是皮肤光滑,化了妆之后应该更有味道。如果满分是十分的话,她应该有8.5分。
当时她和她爸妈也在食堂排队吃饭,我在队伍前面,她在队伍后面,队伍不长,而对两个陌生人来说却足够遥远。我时不时偷偷看她几眼,带来的结果是越看越想看。还没看够,爸妈买好饭把我拉走了。
我以为我们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Scene29
暗恋的感觉是很复杂的,而且往往最痛苦的不是一点希望都没有的感情,而是很有希望但是要鼓起勇气去尝试的感情。这样的人往往离你很近,是你有能力去够到她,但是又离你很远,是你不是那么轻易可以每时每刻都和她在一起,而你的努力就是想和她有更深层次的接触。
这种感觉是非常痛苦的,因为你会发现一次次的机会与你擦肩而过,但你就是无法抓牢,因为害怕失败。害怕自己一走到那个人面前就语无伦次,曾经提炼了千百次的对白瞬间化为泡影。
我高中时就是一样走了三年,每次都会躲在暗处偷看心怡的女生,看她的一举一动,就是不敢和她靠近。甚至是她坐在我后面的时候,我都几乎没和她正面对视过。于是我得到的只有日思夜想,辗转反侧。
甚至不明原因的,我的脾气也开始变差,我开始不爱和家里人说话,不知道为什么,可能只是我需要一个人独处的时间来消化这份寂寞。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她和班里另外一个男生在一起了,我的情绪坏到了极点,我很失落,还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千百次的后悔自己曾经有的很自然的搭讪机会,但我没有好好利用,我会想到我和她不在一起的千百种可能性,在一起的千百种可能性,这使我无法静下心来。
后来我慢慢发现我懊恼的事情并不是感情本身,而是我自己的失败。自己没有鼓起勇气去尝试,然后自己感觉很生气。就像考试的时候明明可以做对的题目却没有做对。很懊恼,但是分数已经改不了了。
Scene30
有一天,我们上电脑课,看见同学都在玩一个叫RR的网站,我也就注册着玩玩。那时候觉得那个网站还真不错,认识了很多高中的校友,也觉得里面的小游戏很好玩。后来我在PKU新人一栏当中看到了一张照片,我当时就认出了是她。我于是很快就提出了好友申请,然后开始紧张的等待,心怦怦直跳。过了好一会,我实在忍不住了,看那边没反应,又提出了一个好友申请,终于,这次那边同意了。
Scene31
我真正和她聊天是在过了好几天以后,因为我实在找不到搭讪的话题。后来我从她的资料里知道她是JY的,和我一样,于是就留言给她是否愿意一起回家,她欣然同意了。我还要到了她的手机号,有时候会发短信随便聊上几句,我也不敢和她多说话,怕被嫌烦。
有一天早上正睡意朦胧的时候,突然收到一条短信。睁眼一看是她的:
“外面下雪了!”
我当时好想说:
“雪消门外千山绿,花发江边二月晴。”
没想到手一抖发成了“学校门外千山绿”。。。
她回了一句:“哈哈。欧阳修要被你气死了。“
我回了一个流汗的表情。
宿舍窗外白茫茫的一片,校园里原本毫无艺术气息,毫无学术气息的教学楼在银装素裹中竟也变得分外妖娆。对面阳台上站了不少出来看雪的学长,很是兴奋。看来大学生活真的是无聊透顶啊,不然哪会下场雪都这么多人出来凑热闹。这是我来南京看到的第一场雪,希望不是最后一场。
期间因为商量买票的事情,我和她通了一次电话,她的声音非常甜。我和她说票已经买好了,但是没和她说因为怕不是和她坐一起,我买了三张票。和我一起去买的同学半天没想通,一直问你为啥不是应该买四张。
在公共汽车上她还问起为什么整辆车就她走廊那边的位子没人,我当时笑笑。你哪知道银汉迢迢暗度的滋味啊。
lesson 5
Scene32
我的第一次篮球经验是宿舍内战,那时候也就进学校一两天的事情吧,所以当时不管是社交还是地理的圈子都比较狭窄,比如我们的活动还只是以宿舍为单位的,而我们打球也就是在离我们宿舍楼最近的一个篮球场,学校里有三个篮球场,而我们宿舍前面那个南面的篮球场是最陈旧最小的,最重要的是它的篮筐是最矮小的,在里面打球会造成严重的认知失调,认为自己明年就能进国家队,后年就能打NBA。
但是刚开学那个时候在那里打球的人还真不少,虽然那里的篮筐有好几个不是歪了就是变形了,地上从不远处建筑工地飘过来的沙土毫不客气地把这里当自己家,所以说新来的在哪里都会受欺负,看着沙子堆叠的厚度确实是他们比我们早来好多年了。
后来我知道那个篮球场是当时我们这个校区唯一一个篮球场,确切地说是唯一一个操场,因为那里还保留着好几组单双杠,以及一根光杆子旗杆,我们很容易就能想象到当时有上千名少年昂首挺胸目不转睛地盯着这里的天空,这些都是它曾经辉煌的证据。
scene33
其实我们这批新生的到来还是给这片篮球场带来了不少人气的,事实上这里的场地相当炙手可热,因为这里的场地本来就少,而且有几个框已经不能用了,当时我们宿舍四个人去的时候我们已经被挤到了沙土如此之多让我们仿佛置身撒哈拉的球场。
我们宿舍人员分别是我/cnc/董爷和小卡,当时我和董爷一队,cnc和小卡一队,因为高中的时候打乒乓球比较多而且过了一个三个月超值暑假的骄奢淫逸的生活,脚下已经远远不能虎虎生风,更加火上浇油的是我和董爷一组。
董爷的传奇已经在前面讲述过,他是这样一个低调而华丽的一个人,导致现在江湖里这知道他叫董爷,但是其实这个称号里的两个字已经没有任何一个字能和他的真名扯上关系。
董爷,不知其何许人也,亦不祥其姓字,只知道作为一个队友,他是一个大坑。scene
董爷就是这样一个无药可救的人,但是有一次他去看医生,医生给他检查了一番,他回来告诉我们医生说他得了一种十分高大上的病,具体名字他表示没记住,但是说得了这种病的人反应会比正常人慢一拍,呵呵,这种事还要医生你来告诉我?
所以那天宿舍内篮球热身赛的情况我已经记不清了,我自认为我的记忆力还是不错的,我记不得的事情肯定是对我的身心健康的不利的事情,总体来说就是我靠自己扎实的实力以一敌三,最终获得了伟大革命的胜利。
后来我们又陆陆续续地在那个场地打了几场球,所以那个小球场还是有我们许多回忆的。而且对我们来说都是美好的回忆,除了T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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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B也是一个非常奇葩的人,刚开学我们还在军训的时候他就声称自己成绩不行,是因为这边有人才进来的。当时我觉得这人好诚实,既然都进来了干嘛还要说自己是靠关系进来的,多丢人阿。等我渐渐成熟了我才玩味出他那句话的重音是在后半句。
和TBB打球是一件非常困扰我们的事情,他其实是上了大学才跟着他们宿舍的lich开始接触篮球的,当时正值姚麦组合时期,他可谓对麦蒂是一见钟情。可是即使是这么浅的篮球资历,TBB居然能表现得自己是NBA的职业裁判一样主宰着场上的规则,他最擅长的是判对方出界和阻挡犯规,造对方抢版犯规也是一绝。所以说和TBB打球相当困扰,做他对手我们会输得很冤,做他队友我们赢得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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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后话,在南球场打球的时候TBB还没有这么嚣张,那天我和小卡还有亮亮在练投篮,TBB不知道哪里弄来一辆自行车在篮球场上骑来骑去,不知道是他没见过自行车还是怎么滴,照道理有辆自行车代代步就行了,他还把骑自行车当成一项革命事业来做,我们打球他都不忘了骑来我们眼前晃悠,就骑着车绕着球场转圈。
我一直觉得上天是公平的,如果他把一扇门关住了,那他肯定会留一个狗洞给你钻,有的人钻了,有的人不肯钻,还写下了自白书曰:为人走出的门紧闭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呼喊着,给你自由!
总而言之,我觉得上天是公平的,他给你一辆自行车让你悠哉,也必会通过其他东西摆你一道。就比如TBB就被砸了,是被篮球砸的,确切地说是被小卡投出地篮球砸的。小卡是不是故意的呢,这个还真不好说,因为TBB正好骑到篮下被砸的,如果是在中场或者离篮筐很远的地方被砸那不免会引人非议,现在是死无对证了。
如果说被篮球砸到是天灾的话那么下面的事情就不得不定位为人祸了。那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我们几个小伙伴在南球场打球,突然只见天色一变,有人投了一个三不沾,只见球就径直奔着不远处的水沟过去了。这时候又是TBB站了出来,他三步并两步地去救球,虽然他跑得很快,但是眼看球就要进水沟了,他奋力一跳,结果球没拿到,自己掉进了水沟了,确切地说是半个自己掉进了水沟里——一只脚在沟里,一只脚在沟外,在沟外的脚屹立不倒,在沟内的脚已经深陷泥淖。结果身陷囹圄的他只能等着舍友给他送干净的鞋裤来。所以说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人的悲哀在于不是过于乐观就是过于悲观。



